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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部-2022

教師評鑑專區

●  依據辦法

  1.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教師評鑑辦法[11103]
  2.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教師評鑑作業細則[10401]
  3. 全校教師共同評鑑指標[11105]

●  作業時程

工作項目

負責單位

完成日期

備註

確認當年度受評教師名冊

系所

每年11月

確認當年度教師評鑑表

學院

每年11月

受評教師繳交教師評鑑結果

教師

次年3月

教師自評→系所初審→學院覆審